预约电话:15855187095
  • 全文
  • 标题
您现在的位置是:合肥刑事律师网>刑事知识>

合肥市---副处级杨某某受贿案件宣判3年2个月

来源:www.hf12348.com 时间:2020-11-01 08:39:40 浏览量:

合肥市某单位副处级杨某某受贿案件宣判3年2个月

涉案罪名:受贿罪

涉案金额:255万

承办律师:黄奥律师

法院判决:3年2个月

       杨某某系合肥市某单位副处级干部,2014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皖南某市检察院侦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指定黄奥律师承办本案。

       考虑正值刑法修正案九修订期间,承办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拖”,本案穷尽了所有能延期的手段,包括审查起诉阶段的两次退查,审判阶段两次退查等,终于将本案“拖”至刑法修正案九出台。

       皖南某市检察院经侦查,以杨某某受贿255万元,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自2014年9月至案件办理结束,黄奥律师先后30余次前往皖南某市看守所会见杨某某,并与办案机关沟通,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近200页的证据。

       法院虽然未采纳律师的定性辩护意见,但对本案从轻判罚,认定受贿255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分享到:
上一篇:夏炀律师---成功办理一起传销活动无罪案件 下一篇:律师侦办案件--马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获判缓刑

合肥刑事律师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5855187095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