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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主任因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来源:www.hf12348.com 时间:2020-10-23 08:49:19 浏览量:

       安徽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某因涉嫌犯罪被相关部门调查。 安徽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某涉嫌行贿案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管辖,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交由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近日,经怀远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经怀远县检察院查明,2004年至2010年,被告人宋某在担任安徽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李某某、花某、索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行贿财物人民币合计145万元。

        为担任一银行常年法律顾问,按该银行一领导要求,以借款名义将8万元现金交于指定人。宋某获宣某推荐,承接2.5亿元不良贷款案件的非诉代理,送与宣某现金5万元。在代理一路桥集团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纠纷案中,宋某获得代理费30万元,为感谢推荐,宋某送给索某某2万元。
       作为昔日“安徽省十佳律师”之一的安徽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某,如今却因涉嫌行贿走上法庭。据怀远县检察院指控,宋某在担任安徽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李洁之、花某、索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行贿财物人民币合计145万元。
      一次出手就是百万
      宋某的发迹与时任安徽某公路总公司财务处处长、安徽某控股集团副总经理的李洁之密切相关,为了表达谢意,宋某也毫不吝啬,出手即豪掷百万。
       当时,李洁之还有个身份是安徽幸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推荐宋某担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还帮助协调让宋某获得了储某(另案处理)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
       为了感谢李洁之,以及希望在业务上继续给予支持、帮忙开拓新的业务。 2011年春节前,宋某分别从安徽某律师事务所其个人业务提成中提取了共计80余万元现金、其妻李某个人银行账户中提取了20余万元现金,将其中的100万元现金送给了李洁之。
迅速成为明星律师
       实际上,两人这种“互惠式”的交往可追溯至2005年,当时为发展律师行业务,宋某找到李洁之帮忙协调,想担任某银行安徽分行常年法律顾问,虽然最终未能成功,但宋某仍送给李洁之10万元。
       同年,李洁之为他争取到一路桥集团纠纷案的代理权,他获得律师费30万,送与李洁之10万。
       此后,宋某便在李洁之的帮助下签约担任某总公司法律顾问一职。 2008年某总公司打算换掉宋某时,李洁之多方奔走,使他成功续约,他再度奉上10万元。
       如此“互惠”操作,让宋某和他的安徽某律师事务所发展迅速,2009年,成立仅7年的安徽某律师事务所成为安徽省综合实力十强,宋某也在当年被评为安徽省十佳律师。
       去年底李洁之因受贿被查,宋某随即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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