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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来源:www.hf12348.com 时间:2020-09-30 08:48:30 浏览量:

       据中安在线讯 记者12月13日从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获悉,近日该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万余名投资人,涉案资金近20亿元,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0多名。

       去年4月,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接群众报案,对涉案的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警方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揭某于2014年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深圳航旅科技有限公司,以加盟销售飞机票、成为代理商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高额回报进行集资。

       2106年12月3日,揭某同汪某华、邱某涛在合肥注册成立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据介绍,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组织架构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的公司。公司成立后,以每天两次的频率举办的推广介绍会,向外公开宣传,吸引投资人投资。

      公司教育部人员在推广介绍会上向投资人做虚假宣传。宣称公司是做股权重筹的金融公司,通过吸收群众资金,资金循环运转,造成大量的现金流,来拉升天合联盟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股票代码TUAA)的股值,再把股票升值挣来的钱回报给投资人。

       投资人若想投资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所宣传的理财项目,必须先出资4000元购买一个资格,成为公司会员,在成为会员后,可以按照每份4000元的整数倍进行投资,投资期限为9周,每周按一定比例返利,9周后连本带利每份可收益7600元。公司会员可随意发展新投资人,总收益根据其名下的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可叠加。公司会在每周一准时发放本息,直接打入投资人入会时提供的个人银行卡当中。

       据了解,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金融部门的许可情况下,以投资根本没有价值的纳斯达克股票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诱使社会不特定对象投资,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苏义飞律师:《(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1.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吸收存款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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