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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预防中的基本问题 - 刑法
来源:www.hf12348.com 时间:2016-06-08 16:40:55 浏览量:
核心导语:职务犯罪预防中,具有着一些基本存在的问题,一般的危害、特点与及原因是怎样存在的呢?一般需求是如何进行完善呢?主要把握着哪些明显的要素呢?法务120小编下文与您一起进行详细分析。
深入扎实地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是检察机关重要的历史使命和重大的政治任务。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方面作了许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现实中体制改革还未形成具有预防职务犯罪的最佳机制,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利用职务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职务也越来越高,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就职务犯罪相关问题作一尝试性的探讨,以供参考。
一、职务犯罪的危害
(一)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建立在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基础之上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歪曲了人民的意志,违背了职务活动的宗旨,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就会对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造成严重破坏,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人民心中对党和政府的地位一旦动摇,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二)严重破坏了国家秩序。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国家管理社会各种事务,是通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来完成和实现的。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是国家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党和政府的良性运作是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最根本保证。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就会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廉洁性,破坏国家的秩序。
(三)严重危害国家政权的法治基础。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略。法律法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不受侵害的重要保证。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是法治的重要体现。而法治作为现代化国家的基本特征是维系国家的重要手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执法者,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果法律的制定者、实施者的行为背离法律的要求,就会严重损害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和法律尊严,从而从根本上动摇国家政权的法治基础。
(四)严重破坏经济秩序。职务犯罪的各种形式,无论是贪污、受贿等谋私型犯罪,还是渎职等不负责任犯罪都是以牺牲公共利益,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和流失,破坏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造成市场的失控或混乱,危害改革开放,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额急剧上涨。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犯罪金额也在不断增加,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我院自2003年以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47件55人,其中不满一万元的贪污贿赂案件仅仅1件,1万元至10万元的共31件,10万元以上的15件。
(二)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权钱交易的案件增多。某些领导干部受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是非荣辱界限不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认为权和钱可以通过某种形式置换,有以权谋钱的,也有以钱买权的。我院2003年以来,共受理渎职案件15件19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3967.41万元,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有组织的团伙作案日益增加。由于职务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官官相勾、官官相护,一抓一串、一打一窝的案例不断增加,犯罪分子往往相互勾结,相互包庇,共同作案,社会危害性极大。
(四)犯罪的隐蔽性高。由于制度的不完善,领导干部、职能部门的行为得不到制度、群众、舆论的有力监督,造成职务犯罪的隐蔽性。
(五)腐败现象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普遍增加。如行政、司法、金融、建筑、电力、教育、税务等各个行业的的案件都普遍增加。
(五)职务犯罪案件量刑适用缓刑比例偏高。2003年至今,景县检察院共公诉的自侦案件共判决61人,其中被判三年以下缓刑的有35人,占公诉数的57%,免予刑事处罚的17人,占公诉数的28%。这组数据表明,当前对职务犯罪的判处有量刑较轻、适用缓刑过多的趋向。
(六) 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有悔罪表现"突出。在上述统计的61份法院判决文书中,均提到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占100%。
三、职务犯罪的原因